衡阳县微公益志愿者协会
第一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一、按照《衡阳县微公益志愿者协会章程》规定,衡阳县微公益志愿者协会第一届会长、秘书长、理事均由衡阳县微公益志愿者协会第一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二、衡阳县微公益志愿者协会第一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一届会长1名、副会长3名、秘书长1名、理事6名。
三、衡阳县微公益志愿者协会第一届会长、秘书长、理事实行等额选举,按姓名笔画排列为序,通过现场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
四、衡阳县微公益志愿者协会第一届会长、秘书长、理事候选人由大会筹备组推荐,经县民政局审核通过后,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衡阳县微公益志愿者协会第一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进行选举。
五、参加选举的会员必须超过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因病、因事未出席会议的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选举。
六、选举时,分别对会长候选名单,秘书长候选名单、理事候选名单进行投票表决。按姓氏笔画排列为序,候选人均以得到超过到会员半数以上的赞成意见为当选。选举结果当场宣布。
七、选举时计票人、监票人、唱票人从工作人员指定。
八、本选举办法经衡阳县微公益志愿者协会第一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后生效。